“望江县续贷过桥资金实施方案”业务品种介绍

    望江县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续贷过桥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用于帮助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资金困难、无力还贷时实现转贷的过桥资金。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87号)、《安徽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望江县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续贷过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推动续贷过桥资金运行。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和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经开区、司法局、担保公司、财政局(金融办)、科经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督管理局、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金融办),办公室成员从担保公司、财政局(金融办)、科经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和经开区等单位抽调,各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资金设立

     续贷过桥资金由县担保公司自筹,设立续贷过桥资金专户。

    四、资金使用对象及条件

    资金使用对象原则为归还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期贷款时出现资金困难,经营状况良好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内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度较高规模以上或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4.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5.固定资产累计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企业;

    6.在“四板”及以上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拟上市(挂牌)重点企业。

     资金使用条件

    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

    2.承贷银行同意续贷,续贷审核批复工作已经完成。

    五、资金申请额度、频率

     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承贷金融机构同意续贷额度的80%,缺口部分由企业自筹。单个企业单笔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同一企业年使用续贷过桥资金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申请资料

      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2.承贷银行出具的续贷批复、有权审批出账的金融机构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业务章的同意续贷函或有权审批出账的金融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同意续贷函(见附件1);

    3.企业出具的归还续贷过桥资金承诺函(见附件2);

    4.省农担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已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资金审批程序

     申请。企业一般应在银行贷款到期日前7日提出申请,提交《望江县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续贷过桥资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附相关申请资料。

    承贷银行应提前做好续贷准备工作,完成贷款审批手续,出具同意续贷函,保证资金封闭运行。

     初审。县直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其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就是否符合续贷过桥资金支持条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工作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是否给予续贷过桥资金支持提出复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复审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放款。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县担保公司及时办理放款手续。

    八、 资金管理和运行方式

    资金运行。从续贷过桥资金注入企业起至企业归还续贷过桥资金时止,企业在承贷银行的贷款账户即成为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专户,由企业、县担保公司、承贷银行三方签订《望江县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账户使用监管协议》(见附件4),根据监管协议共同监管。

    过桥资金占用费用的收取。企业应在办理过桥资金放款前预付县担保公司资金过桥资金占用费,(续贷过桥资金额度*1‱*)按7天计算一次性收取,业务办理完成后,(续贷过桥资金额度*1‱*实际占用天数),多退少补。

    承贷银行应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不得为企业办理该账户其他资金划转业务。

    县担保公司安排专人全程实时监管,在注入续贷过桥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承贷银行,承贷银行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扣款,同步办理还贷手续。

    承贷银行应在还款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续贷放款,承贷银行放款时应同时书面通知县担保公司和企业,同步完成资金归还手续,将续贷过桥资金划转至县担保公司资金专户。

    九、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办法,落实资金来源,每年听取续贷过桥资金运行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续贷过桥资金运行工作,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续货过桥资金运行情况。对不能按期归还的续贷过桥资金,提出追偿方案,落实追偿措施。

    县担保公司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建立必要的预警制度,对续贷过桥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