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双招双引担”产品是结合我县“双招双引”工作,为符合望江县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的担保服务。
服务客群:注册地在望江县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型标准的小微企业。
担保额度: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以自有资金(不含固定资产作价投资)在望江县实际投入额(购置设备)的50%核定,单户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已享受政府其他增信措施的,对应额度予以扣除。
收费标准:担保费标准为1%/年。
担保期限:12个月以内。
准入条件:
1.营业证照齐全,法人主体明确,持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
2.借款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征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监管要求,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关联方等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存在作为被告方的重大未结案诉讼事宜;
4.贷款资金须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及产品研发等投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各级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5.借款主体及关联方在望江县担保公司无非正常类担保贷款,且在保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
6.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需开立专门结算账户并授权望江县担保公司监管;
7.担保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企业需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40%的有效资产抵押担保;
8.关联方、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全体股东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风险分担:
1.符合条件的对应纳入“4321”政银担、银担“总对总”批量合作模式;
2.当“双招双引担”代偿率达到5%时暂停新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