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工程项目担”产品是结合工程施工企业施工资质,鼓励施工企业建设项目税收和建筑业产值在望江县申报,为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提供的纯信用担保产品,无需提供抵押物,简化担保流程,快速实现担保贷款发放。
服务客群:注册地在望江县且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外地施工企业在望江设立子公司,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型标准的,企业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原则上纳税评级 B级及以上。
担保额度:一级资质企业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级资质企业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均应不超过政府投资项目或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中标合同价的20%。
收费标准:担保费率为1%(符合担保费减半条件的按政策执行)。
担保期限:12个月以内(在项目建设期内可续贷)。
还款方式:在承贷行设立还贷专户,根据合同付款进度,将进度款存入还贷专户,以担保贷款占施工合同总额的比率同步分期还贷。
准入条件:
1.营业证照齐全,法人主体明确,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
2.借款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征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监管要求,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关联方等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存在作为被告方的重大未结案诉讼事宜;
4.法定代表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
5.借款主体及关联方在望江县担保公司无非正常类担保贷款,且在保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
6.关联方、借款主体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全体股东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提供真实可核查的工程施工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公司不能就该项目在望江县县域外设立分公司或分公司。
风险分担:
1.符合条件的对应纳入“4321”政银担、银担“总对总”批量合作模式;
2.当“工程项目担”代偿率达到5%时暂停新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