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1”政银担合作业务”业务品种介绍

    一、申请对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的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成长性好,符合担保条件的在望江县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及“三农”企业。

    二、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徽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新华村镇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三、申请条件:

    1、在县域内注册成立、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持续经营能力,且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2、企业(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无不良贷款、偷漏税等违规违法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

    4、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成长性和还本付息能力,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5、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四、担保费率:年化担保费率1%。

    五、担保额度:单户融资担保余额一般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